今年以来,咸阳市始终把“三化”建设作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内涵式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高质量发展“一个目标”,紧盯“三个关键点”,深化“四个再提升”,强化“五项硬举措”,一体推进“三化”建设上水平。
突出“一个目标”,引领方向对标推进。始终坚持把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总目标和总牵引,作为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清醒头脑,时刻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明确设施标准化是要解决基础设施薄弱、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规范化是要解决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讲规矩、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等问题;队伍专业化是要解决一些基层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归根结底主要是要解决政治站位不高、规矩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特别是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最终在政治建设、日常监督、正风肃纪、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印发的“三化”建设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包抓分工,任务分工,机构设置等相关文件)
紧盯“三个关键点”,统筹协调一体推进。一是紧盯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关键点。8月4日,省纪委监委对调研督导发现的5个方面20个问题进行了反馈,我们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既作为政治任务又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当即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分析讨论反馈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责任到室到人。同时,坚持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持续跟进督导各县(市、区)对表对标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标20个问题,目前开展专题分析讨论会18次,开展明察暗访42次,现场督导纠正问题280个,跟进落实整改措施350条。二是紧盯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关键点。“三化”建设要取得实效,党委支持是关键。我们将“三化”建设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及时将推动落实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梳理成清单,一方面由各级纪委积极向同级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另一方面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别赴各县(市、区),面对面约见党委主要负责人,交办、沟通、协调具体问题和困难,赢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同时注重多方位宣传“三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党委支持“三化”建设的自觉性。如彬州市市委书记亲自挂帅,担任“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长武县县委书记及时安排部署召开“三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压实了任务,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奠定了坚定的基础。三是紧盯时间任务节点关键点。一方面对确定的任务时间节点盯住不放,实行任务完成情况周通报和时间节点当日通报制度,持续性开展常态化点名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纪委及时启动约谈和通报批评程序,目前已下发通报8期,点名通报45人次(含单位),倒逼责任落实。另一方面我们将“三化”建设各项任务按照市纪委监委制定、全市执行,市纪委监委制定市级层面、各县市区纪委参照制定县级层面,市纪委监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层面三个类别重新进行梳理,将制度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间节点再次进行了明确,安排专人紧盯时间节点持续跟进督促落实。
(2019年4月1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兴宁同志在长武县调研时提出“三化”建设理念)
深化“四个再提升”,固牢基础稳步推进。一是政治站位上再提升。咸阳市作为王兴宁书记在“三化”建设理念上的首次“提出地”,既有先行先试的优势,更有怕“离弦走板”、落于人后的压力。我们始终坚持以高标准定位,以深化思想认识、找准政治站位为先导,分层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反复学习王兴宁书记在长武调研“三化”建设时的讲话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集中统一测试、随机现场抽查提问等方式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知识、“三化”建设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测试,倒逼强化学习意识,固牢思想根基和业务基础。二是精细化安排上再提升。为确保“三化”建设既符合省纪委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又切合咸阳实际,我们先后组织各县(市、区)之间相互学习,镇(街道)、派驻机构之间互相借鉴,委领导带队深入13个县(市、区)42个镇(街道)开展蹲点式督促指导。并积极与组织、编制部门协商沟通,落实人员和编制,向党委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将“三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为31项,提出了78条具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使“三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落实、责任压力更加明确、更加精准。三是责任压力传导上再提升。立足于省纪委监委反馈我市存在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从政治站位和思想根源抓起,分析研判工作中的弱项和短板。组织召开了全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认识,列出了“路线图”,排出了时间表,确定了落实措施。8月14日又组织召开县(市、区)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重点和要求。四是坚持整体推进上再提升。为了确保“三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我们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深入包抓县(市、区)开展蹲点式指导督促,每个县(市、区)确定了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镇纪委作为“三化”建设工作示范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全面推进。
(2020年9月2日,观摩点评团查阅案卷资料)
强化“五项硬举措”,凝聚合力高效推进。一是建立“领导包抓、室部包联”制度。按照“市级主抓、县镇落实”和委领导包抓县(市、区)的要求,全面实行“领导包抓、室部包联”制度,包抓领导、包联室与各县市区同责,形成市县联动工作格局。县(市、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情况与包抓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包联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与各类评优树模相挂钩,与“三项机制”应用相挂钩。县市区出现重大失误被通报批评或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包抓领导、包联室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8月5日至14日,由委领导带队,相关监督检查室参与,深入包抓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县镇两级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查看发现存在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二是推行“双周观摩、互点互评”制度。以“三化”建设中30项工作任务为重点,每两周组织开展一次观摩点评活动,每次安排2-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4个单位,观摩结束后召开工作点评汇报会,听取各县市区两周以来工作进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三是实行每月交叉检查制度。为了达到相互督促发现工作中短板和问题、相互学习交流的目的,安排每月由各县市区组成检查组赴异地开展交叉检查和交流学习。检查组围绕“三化”建设主要内容,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交流提问等方式,对“三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登记,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反馈、抓好整改。8月17至21日,全市成立13个交叉检查组,共抽调78人,分别由各县市区1名纪委常委任组长,审理室、案管室、组织部等5名干部参与,集中对案卷文书规范性进行评查,对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水平进行现场测试,对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特别是对2019年以来镇(街道)、派驻机构办理的案件进行逐卷检查,对机关办理的案件按30%比例随机抽检,分类别评查,梳理存在问题。同时,成立2个巡回督导组,督导各检查组工作情况,并进行随机抽查暗访。四是实行“三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由包抓领导、包联监督检查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随机对县市区“三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暗查暗访采取“三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暗查暗访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县市区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深入镇(街道),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分别对乾县、礼泉、泾阳、武功、三原等县镇(街道)派驻组进行了随机暗访检查,现场督导,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齐心协力抓“三化”建设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五是实行周报告评比制度。按照分工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实行“周报告评比”制度,紧盯完成时间节点,成立专门督导组,每周对“三化”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实行跟踪问效,动态管理,督促各责任室部和县市区不折不扣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对累计三次拖欠工作任务的,约谈所在县市区纪委书记,对分管副书记实施诫勉谈话。工作专班根据落实情况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目前,已印发《“三化”建设进展情况通报》4期。
通过“1345”机制的运行,全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成果显著。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全市13个县(市、区)的内设机构数量由原来的153个压缩为133个,精简了13%,平均每个部室配备干部超过4人;派驻机构由原来的130个压缩为77个,精简了41%,明确行政编制5名;每个巡察组增配副组长1名。基础设施建设更加标准。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至少保证了1间独立档案室,单独设立了信访室和信访接待室,镇纪(工)委保证不少于2间,派驻机构保证不少于3间办公用房的标准要求,全市共调整办公用房286间,增加办公室用房75间。全市应建谈话室234间,已建成达标的谈话室215间。强化办公办案设备配备,制定下发《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日常办公设备配备清单及参考参数》《执纪执法设备配备清单》,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采购95套,进入采购程序186套。工作运行更加规范。统一公文格式,修改完善了工作手册,市县镇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修订完善日常管理制度33项;制定印发了《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对谈话室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印发了《关于规范纪检监察群众来信工作的办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模板》,规范了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修订完善了《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法》《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模板》,健全移送共享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程序;印发了《关于在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部门、派驻(出)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协作办案的意见》,整合了工作力量;以严格落实《规则》、《规定》为抓手,围绕线索处置管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程序、案件审理、办案安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和程序,修订完善各类制度和文书模板39项。队伍建设更加专业。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招录(遴选、调任)五年工作计划,按照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原则,选拔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充实到纪(工)委;各镇(街道)纪(工)委落实至少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县级纪委监委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已予划转;建立了分工报备制度,明确要求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专职专用、聚焦主业,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分工情况需报纪委监委审查备案,彻底解决了基层纪委一岗多用、一人多职等问题;全面加大培训力度,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培训课程,举办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延安精神 净化政治生态”等专题培训班;在13个县(市、区)举办咸阳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已举办13期;依托马栏革命旧址等红色教育资源,在马栏干部学院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举办了“2020年咸阳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巡察干部培训班”。截至目前,3天以上脱产培训已完成市级纪检监察干部197人,县级798人,镇(街道)2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