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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 三项措施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01 15:37:35

“制作的谈话笔录,被谈话人均未在谈话起止时间处按手印,请进行纠正。”这是近期三原县纪委监委组织各镇纪委开展案件质量互评互查的情景。为推动新形势下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原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办理前中后3个阶段,严把审理关口、创新工作机制、紧扣质量评查,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筑牢“三个关口”。牢守案件“进口关”,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一律退回审查调查部门,按照事实情况进行材料补充或重新开展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把控案件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等重要关口,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案件,开具“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严把文书“出口关”,将案件办理中涉及的5个环节40多类文书式样进行统一,并按照刑事判决类、行政处罚类、一般类案件编印成3套卷宗模板。

健全“两项机制”。规范健全审理工作流程,构建查审统一的证据标准体系,严格规范程序,传导标准,防偏纠错,巩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条件提前介入审理的案件,审理部门尽早熟悉案情和证据情况,及时就相关问题提出补证建议,帮助审查调查部门进一步固定事实、强化证据。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对存在重大分歧或对违纪违法问题定性把握不准的案件,对接公安、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意见、综合研判,深入协作,提升案件质效。全年先后对3起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议4次。

坚持“一个常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每季度组织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一次案件质量互查互评活动,围绕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六大项17类评查标准相互把脉挑刺,逐案开具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办案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坚持好中选优,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建评审组,评选出优质案件,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使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学有榜样、干有标兵,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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