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三原县纪委监委1-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7人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宋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23 10:07:37

“看了县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我想起了筹办老父亲三周年纪念的时候,幸好组织提前和我谈话,不然我就犯错误了……”日前,三原县机关干部范某说道。

五一节前,范某去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领取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表时,谈到了其父亲去世时正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紧张的时候,当时非常简单的把老人安葬了,连一些亲戚朋友都没有通知,所以想着为老人的三周年纪念办的隆重一些。为了遏制这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立即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详细告知有关政策、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范某意识到自己想要办的体面些、风光些的想法违反了有关规定,同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做到廉洁自律。他改变了原先的计划,为父亲办了一个简单而不失隆重的纪念。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同时,更加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作为践行监督执纪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确保党员干部心中的纪律意识有效增强。1至5月,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7人,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过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