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积极弥补工作短板和弱项,通过“四项举措”提升纪检监察信息数量和质量。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可供参考的重要依据。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监察信息是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实施科学决策、正确指导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成立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滑向军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各常委、监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
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办公室负责做好各单位纪检监察信息的收集、登记和预审工作,确保上报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客观详实,符合上级信息要求。同时,做好信息报送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每季度汇总、通报情况。要求各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全年不少于4篇高质量的纪检监察信息。并明确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室(部)主任(部长)是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扛起应有之责。确定一名信息员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信息,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信息质量。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经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特点以及具有推广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具有新思想、有独到见解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论述和讲话;有新意、有份量的查办大案经验材料,案例剖析等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决策部署具有参考价值的问题分析;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经验做法以及先进典型事迹;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性事件、重大事故、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相关事件或现象的看法、观点和评价;其它相关应该上报的重要情况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撰写信息。
建立考核机制,明确具体要求。将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考核,由办公室对信息报送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赋分。规定对镇(街道)纪(工)委、巡察办报送的信息,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委机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的信息,由分管常委审核签字。办公室将收到报送的信息,交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向市纪委报送。积极开展信息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员撰写纪检监察信息的业务能力水平;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点评和调度;建立重大事项必报制度,对于漏报、误报、虚报或者有意不报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对没有完成报送任务、排名靠后的,办公室督促限期整改,督促整改一次扣0.5分。对年底内未上报1篇的单位,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