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以“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科学研判、及时处置、保证安全、注重实效”为原则,严格执行《三原县纪检监察问题线索研判工作规范(试行)》,通过把好入口关、处置关、进度关、质量关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全面“把脉问诊”,力争提高线索的处置和办结效率,以线索管理的高质效助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练就火眼金睛,把好线索入口关。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接收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梳理研判、编号登记、呈批分办的流程,5日内提出分办意见移交承办部门。依托检举举报平台、案管7.0系统和电子台账,对接收的问题线索进行细致的筛选,通过“审内容、查台账、会议研判”等形式,研判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反映问题是否具体可查、是否重复反映、是否有核查结论,筛选出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各室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必须在案管室备案,待批准后再进行核查;对于不认定为问题线索的材料,经集体研判后移交承办单位作为情况掌握。
坚持分类“会诊”,把好线索处置关。三原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每月月底根据线索分办及处置办理情况,梳理出超期未处置、处置不精准及超期未办结线索形成分析报告呈送委领导,并提出次月月初召开线索研判例会的意见。研判会由案管室牵头,组织委领导和分管常委、案件审理部门、承办部门专题分析研判,集中“分类会诊”,听取承办部门对线索的处置意见,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的精准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强化线索督办,把好线索进度关。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线索处置电子台账,涵盖被反映人或者单位、工作单位及职务、线索来源、分办时间、主要反映内容、承办单位、处置时间、办理结果、办结时间等13余项关键内容。明确各类线索的处置时限,实时把控线索办理进度。建立预警机制,利用问题线索台账,将正常办理时限内、即将超期、已经超期的线索分别予以“三色”标识。对正常办理时限内问题线索不定期进行提醒,对即将超期线索提前一个月电话督办,对已经超期线索下发督办函,实现对线索办理进度情况的实时督办。对督办后在时限内仍不能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时报请委领导召开超期线索分析会,通过会议研判倒逼承办部门加快线索和案件办理进度。分析会后一个月内依然无进展的要求承办部门向委机关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坚持季度复盘,把好办结质量关。经过会议研判的问题线索办结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选取其中的典型线索每季度组织召开线索办理复盘会,剖析其中存在的处置方式不精准、侧面了解不到位、初核工作不扎实、谈话准备不充分、调查取证不完善、程序手续文书不完备等问题,对线索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切实发挥以案促学、促改、促教在增强线索办理能力、警示工作人员、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作用,及时将宝贵的工作经验转化为推动实践的“教科书”,切实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量,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