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三原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升履职本领的实际成效。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依托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等载体,将《条例》的修订背景,新增、修改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逐条把握、准确理解、融会贯通。以“新旧对照”“交流研讨”“学用结合”等方式,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着力方向,深化学思践悟。利用“清廉三原”微信公众号、三原廉政网等平台,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个人自学,对推送的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条例》的系列解读文章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学,促进《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重要指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用党的纪律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着力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铁军。积极创新形式和载体,常态化开展干部警示教育,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阅看《咸阳市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让干部在警示教育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将学习贯彻《条例》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以监督推动解决问题、消除隐患、规范程序,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不断提升集中整治实效。
“新修订的《条例》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下一步,将持续在学习贯彻新《条例》上走在前、作表率,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以精准执纪问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