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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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组织学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
来源: 作者:王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03 00:00:00

“派驻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的主要有方式,《工作规范》中列出了以上10种,咱们的各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厘清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监督党委(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原县纪委监委在机关例会上,由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西明带领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咸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共八章58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从总则、日常监督、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附则等方面对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了有效规范要求。对《工作规范》的一些条款规定,王西明结合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前期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详尽地阐释解读,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要树立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思维意识,不要嫌麻烦而简化一些程序,安全无小事,必须时刻记在心,抓在手,落实在行动;二要用好手中的审批权限,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每一份文书,要让经手的文书经得住每一次抽检;三要明确各种事项的具体时间节点,尽量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要做好相关的沟通衔接工作;四要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机制,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形成工作合力;五要加强学习,学习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提高政治修养,提升业务能力,把自己打造成一名过硬的纪检监察“铁人”。

“《工作规范》就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依据,日常监督要监督什么、采用哪些方式《规范》上都说的清清楚楚,指导性很强,下来我要组织我组的其他人员再进一步研读《工作规范》,真正做好派驻工作,发挥好探头作用。”一名纪检监察组组长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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