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闭环管理 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雪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18 10:03:24

“您好,您上次反映的县住建局不作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经核查完毕,明天上午办案人员将向您当面反馈办理情况。”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潘某实名举报的信访件进行了答复。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闭环管理,实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督办、反馈等环节“无缝衔接”。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统一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归口受理。由专人负责接收信访举报件,将相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并完善规范相关台账,确保信访信息的完整性。同时,明确信访办理流程时限、承办部门、处理结果及反馈要求等,确保每件信访举报件都能够及时处置到位。

聚力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通过三级督办模式,进一步加大对信访举报件处置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对当月移交转办的初次检举控告信访件实行一级电话督办,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对即将到期的信件,向承办部门发送信访督办函,做到二级动态督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办结;对超期未办结信访件进行全面起底,严格执行《三原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规范》,按照研判工作专班要求,及时召开研判会,由信访室组织,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协管领导参加,案件监督管理室室和案件审理室列席,听取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情况说明,现场指导解决困难,规定办结时限,并在规范化月评审打分中进行扣分,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超期未办结信访件研判会议3次,现场研判信访件18件,现已办结12件,6件正在办理。规范化月评审10次,扣除第一纪检监察室等10个案件承办部门20余分。

“民有所乎,我有所应。为确保信访举报人反映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我委还坚持按照“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督促办案人员不定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情况,并对提供的新线索及时补充调查、再次反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