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该同志建议暂缓使用。”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征求相关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函后,随即开展党风廉政意见鉴定工作,经严格把关后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向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职级晋升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干部监督的重要方式。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把干部“廉洁关”“政治关”,不断提升工作质效。2024年共回复32批次582人次,提出暂缓意见1人次。
审查中,该县纪委监委实施“多向审查,单向汇总”联审联查工作方法。由委机关组织部牵头汇总,联合信访、案管、审理、纪检监察室,同时征求镇(街道)纪(工)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案件办理和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形成鉴定意见,对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政治体检”,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晋升”。
在回复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加强综合研判,对仍在处分影响期内、审查调查确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需经过委机关研究提出暂缓使用或不宜使用等具体意见,并设立室部负责人-协管常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签机制”,规范回复程序,确保回复意见准确严谨,做到不错一人、不漏一人。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履行干部监督责任,持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科学准确评价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提供精准“画像”,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真实性和权威性。”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