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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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党风室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3-31 19:28:26

各镇党委,城关街道和高新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逢清明祭扫时。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倡导文明节俭、绿色安全、崇廉尚洁的祭扫新风,现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牢,与常态化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一体推进,抓实抓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带头严守纪律规矩、践行文明祭扫,又要管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同志,从严监督约束,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以严实责任筑牢作风建设防线。

二、严守纪律底线,自觉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主动践行文明祭扫、环保祭扫、节俭祭扫、安全祭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用公款支付私人祭扫相关费用;严禁组织或参与违规聚集祭扫,借祭扫之机搞违规聚会活动;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用于祭扫、探亲、游玩等私人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低俗祭祀活动;严禁以回乡探亲、祭祀扫墓为由,违规接受使用公款安排的餐饮住宿等;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各类私人费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监督举报电话:029-32282047

中共三原县纪委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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