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准备明天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传达研究,立即按照监察建议书要求进行整改,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到位。”三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在接到县监委《关于三原马额社有关问题的监察建议》后,党委书记当即进行落实。这份监察建议,是三原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以来,发出的首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 3月份,驻三原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接到一起巡察交办问题线索,该组迅速核实。经核查发现,该县马额供销社两次签订的租赁房地产合同中,有关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近日,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归口监督单位县供销联社在社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等问题,提出处置意见。
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县供销联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源头治理,抓早抓小,审慎研究,发出监察建议函。函件要求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措施,对马额供销社有关问题予以纠正处理,一个月内整改到位。
下一步,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加强指导,定期反馈情况。督促发案单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归口单位党委(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监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