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已给予纪律处分,尚在影响期内,建议不宜使用;孙某有信访反映或问题线索,已立案调查,建议不宜使用……”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对17名拟任干部联审,2人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提出否定意见。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进行严格的“廉政体检”,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截至目前,共为4批次79名拟任用干部、11批次43个集体382人次评先评优对象出具廉政意见。
为把廉政审查工作做实做细,制定出台《三原县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细化受理分办、核实反馈和汇总回复的办理程序,制定反馈意见内容版式,严把管辖关口,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明确筛查重点,准确提出回复”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在收到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由组宣部对各单位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围绕近年来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集中“会诊”,集中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层层把关签字。同时,对问题清单中相关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影响期限、影响范围分类梳理汇总,呈报领导逐级审议,向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反馈廉政审查意见,确保纪律执行到位,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发生。
“每次接到征求意见的函件,我们都要逐一审核,反复比对,防止因人员调动而漏审或因同名同姓而错审,确保对每一名干部的廉政评价准确无误,努力做到既不耽误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也不让‘带病’‘带伤’干部蒙混过关。”三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