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三原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确保把《规则》要求真正落到具体工作实处。
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县纪委监委召开机关会全文逐条逐句学习了《规则》,并印发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通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规则》,深学细学,学懂弄通,切实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的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过程中。同时,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提升培训班,邀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宇志鹏作了《规则》的专题解读辅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形成了学习交流《规则》的浓厚氛围,做到了学习《规则》全覆盖,效果明显。
严格贯彻执行《规则》,确保《规则》落地见效。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使群众对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知晓率明显提升,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量逐步减少,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使实名举报率和网络举报率逐步提高,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问题明显减少,信访举报秩序进一步规范。宣传年活动以《规则》为重点,深入宣传解读《规则》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主要特点。采取传统与新兴媒体结合、线上线下统筹并行的方式,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宣传展板等户外媒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在三原廉政网、三原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出声音,利用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和政策引导。印发《三原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重要信访举报件时,轮流负责接访;各室部按照时间安排,轮流指派一名干部参与为期一周接访,使领导干部树立宗旨意识,听取群众反映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举报问题质量。
认真做好办理工作,精准研判问题线索。严格按时限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分办、转办,严格履行分办、转办手续。对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留存备查,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实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对超期未办结件,下发督办通知,加强检查督办;每月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室报送信访举报件数据情况,形成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各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由信访举报部门、组织宣传部门负责对《规则》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是否真学真用,是否严格按照《规则》规定处理检举控告,是否存在执行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形,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确保《规则》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