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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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用“廉政提醒函”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10 00:00:00


“县纪委监委这份提醒函,让我们的工作目标和方向更明确、更清晰了,心里也有底了!”日前,三原县交通局主要领导收到该县纪委监委推出的“廉政重点工作提醒函”如是说。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廉政提醒函”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已有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县联社等7家单位收到了这份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责任书签订、廉政风险防控及廉政教育等内容的“廉政提醒函”,既是温馨提醒,更是及时督促。


 

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在日常监督中,注重在“常”上下功夫,见人见事见细节。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实行工作清单化管理,对发现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未按计划推进工作,及时制发《廉政提醒函》。做到年初总安排、每月有重点、季度“回头看”,倒逼驻在单位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把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压实在日常,做到工作月清季结不“欠账”,增强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有了纪委监委的廉政提醒函,这不仅能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提醒和告知,更能督促我们党组(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节点和时间节点,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日常,落实落细。”该县水利局党委书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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