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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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压实主体责任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
来源: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3-11 00:00:00

“自身作风不实,导致县委和镇党委安排的任务落实流于形式,这样下去,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希望你能正视问题,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认真纠错整改。”日前,在三原县嵯峨镇谈话室,该镇党委书记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立足于教育人、挽救人、转化人,三原县纪委监委持续推动党委(党组、党工委)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充分压实党委(党组、党工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推动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为提高工作质量,该县纪委监委制作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运用情形、实施主体以及规范程序等内容,设计统一制式表格,不断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今年以来,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9人次,占比78.4%。


 

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后,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对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党组织并没有抛弃我,事后领导还主动找我谈心,消除思想上的包袱,这让我重拾起了信心去干好本职工作。”该县住建局一名党员干部在接受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回访后表示。


 

“要把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来抓,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保护‘森林’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对身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抓敢管,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纪律的约束。”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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