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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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出台《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办法》
来源: 作者:魏雪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9-08 10:04:42

近期,三原县纪委监委为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制定出台了《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共十三条,明确了日常监督工作的对象、原则、内容、方式、体系等。《办法》明确,日常监督对象要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开展日常监督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主动作为、守正创新的原则。日常监督工作由承担监督检查的有关室(部)具体负责。

《办法》规定,在日常监督中,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督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

《办法》还规定了专项检查、调查督导、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建立、政治生态研判、主动约谈、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其他监督方式等13种监督工作方式。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统筹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坚决移送检察机关,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相统一。同时规定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镇纪委和派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上的领导,各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联系镇纪委和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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