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建议书不能一接了事,要针对建议,直面问题、立行立改,按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们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履责担当意识,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近日,三原县某县直部门党组按照该县纪委制发的纪律检查建议要求,针对国有资产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压实“两个责任”、护航脱贫攻坚、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等重点工作的有力举措,针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综合分析、专项分析,深挖问题原因,向主责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抓好个性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制定有效管控措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使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在查纠具体问题的同时,推动以案治本,形成标本兼治“大格局”。截至目前,已向41个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1份、监察建议书24份,督促整改突出问题126个。
为推动“两个建议”工作规范化,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建议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对制发主体、适用情形、工作程序、跟踪督办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闭环管理,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原因、精准评估质效。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方法和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的有效手段。发挥‘两个建议’作用的关键在于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必须跟踪问效,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和责任单位落实“点到为止”,该县按照“谁提出谁督办”的原则,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主动了解被建议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回复、是否逐项进行整改等,在压实整改责任的同时,认真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范围,多管齐下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建议落地有声、落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