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积极探索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相互贯通、协调衔接、深入融合机制,实现巡察监督发现、监督执纪跟进、派驻监督促整改的监督格局。
信息共享延伸监督触角。巡察前,县纪委监委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巡察对象建议名单,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详细列明需要提供的资料信息,了解被巡察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有关信访举报等情况,提前梳理排查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有效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了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对接,进驻每个被巡察单位前,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问题。根据每轮巡察对象特点,多渠道抽调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巡察,同时,巡察机构定期选送巡察骨干参与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工作,从而实现互相融入、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沟通协调提升监督效果。巡察中,县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互通重要情况、共商问题定性、同促立行立改。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及全面从严治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巡察组立巡立交,县纪委监委实行优先处置原则,组织精干力量,立收立查,及时立案。目前,巡察移交问题线索87件,正在核查66件,已立案调查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6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13份。坚持立行立改,经县委九轮巡察发现群众反映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共计12个方面,县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共同跟踪督促,立行立改率95%以上。
协作整改确保监督质量。巡察后,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责任关口前移,自巡察反馈之初即推动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跟踪了解、指导督办、审核评估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向县委常委会通报,并严肃问责。目前,全县已经完成57家单位的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完成整改问题198个,整改完成率96.8%,剩余问题正在推进督导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