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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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三盯实”做细做实处分“后半篇文章”
来源: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1-04 10:16:17

“受处分后我一直很惶恐,心理压力很大,担心组织放弃我,你们和我谈心,让我解开了心结,拾起了重新爬起来的信心,我会铭记这次教训,把今后的路走稳走实。”这是三原县纪委监委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时的一个情景。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注重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警示教育和回访教育等方面工作,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工作质效。

盯实处分决定执行。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及时向受处分当事人所在单位送达宣布处分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坚持把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当作警示教育课堂,用“活案例”敲响“身边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积极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及时落实调整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等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及时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完成执纪问责工作“闭环”,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宣布处分警示教育活动12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500余人次。

盯实以案促改落实。选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的主客观原因,督促发案单位查找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时,精准运用“两书”提升监督效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持续跟踪问效,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发出监察建议书21份和纪律检查建议书37份,督促完善相关制度40余项。

盯实回访教育开展。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遵循分级负责和“谁处分、谁回访”原则,以走访、座谈、谈话等形式对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回访。通过回访本人及其工作单位,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达到“回访一人、温暖一人”的效果。今年以来,已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8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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