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案件质量不过关就是失职,案件处理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渎职的理念,将“严”的主基调贯穿每一个案件审理之中,在审理监督延伸上做文章,在落实上出点子,保证了审理监督职能的全面履行,提高了案件审查调查质量。今年1-10月,县纪委监委共审理案件199件213人,全部做到证据链条完整,办案程序完备。
严苛审核,从“标准”走向“更标准”。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案件审理质量责任制,认真研读、深刻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省市纪委监委下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相关资料,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制订科学规范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着重对案件流程管理、法规条款适用、文书质量、案卷装订等方面严格要求,牢牢守住案件质量关口。“针对镇街道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特性,我们量身定制、量体裁衣,及时升级更新了符合基层实际的文书模板,大大提高了基层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了从严、从细、从实把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同向聚合,从“有效”走向“更有效”。针对严重违纪案件,由案件审理室先行把关,并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对于疑难问题,及时联系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共同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同时积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衔接制度建设,复杂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审理或邀请检察机关提前熟悉案情,及时就案件定性、证据审查和被调查人思想状况进行交流,做到信息动态共享,工作步调一致。建立外部协助机制,对专业业务知识较强的案件听取审计、财政等部门专业意见;对一些专业性强的问题,主动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定性处理准确。年初以来,共审理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3件5人,已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退补率、不诉率均为零。
思变求新,从“规范”走向“更规范”。县纪委监委创新具有针对性的个案审理模式,把案件按类别进行划分,依据案件审理的复杂难易程度,进行分组复审、集体审议。组织审理工作人员对典型个案进行剖析探讨,对案件进行“回头看”,从第三方视觉进行理性观察和思考,推动审理水平提升。对审理后的案件实行电子化系统管理,将案卷接收、审理、审议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录入,及时跟踪处分决定、批复、宣布、履行等环节,加强案件统计分析,提升审理工作处理效率。
“我们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生命线,对送审的每一起案件,都进行‘点对点’把关找‘症结’,‘面对面’讲解指‘路径’,推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