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三原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谈话”压实监督责任
来源: 作者:杨艳莹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29 11:30:45

“你的岗位业务是面对面服务群众,热情高效是最基本的要求,要赢得老百姓信任,就不能养成拖拉、推诿的作风……”这是三原县某县直单位支部书记对工作人员党内谈话的一幕。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推进党员干部党内“四种”谈话工作作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抓手。

常态开展日常谈话。在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或职务调整、收到奖励或惩处、遇到困难或挫折、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等情形时,及时主动对其开展日常谈心谈话。

适时开展提醒谈话。对社会上有不良传言、群众反映廉洁方面存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个人及家庭遇有婚丧喜庆等情形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组织提醒驻在部门及时开展“咬耳扯袖”式提醒谈话,及时纠正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及时开展警示谈话。对群众反映廉洁方面存在问题、或廉洁自律方面有瑕疵的,对管辖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及其他违纪问题查纠不坚决、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以及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及时对其警示谈话,示警纠偏。

严肃开展诫勉谈话。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铺张浪费;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给予诫勉谈话,诫勉谈话言明诫勉事由,使其“红脸出汗”,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及时整改。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提醒各单位把党内谈话嵌入日常工作,紧扣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等廉政风险点,及时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党内谈话588人次。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和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正确运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对党内谈话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促进责任落实作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