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盯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做实“关键少数”干部监督,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压实“两个责任”。修订完善《三原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分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细化责任内容,有力推动“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扎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述责述廉评议、约谈函询等制度,2020年,全县10个镇街道和56家县属党(工)委书记开展了年度述职,并逐一接受了民主评议;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共开展约谈11次,全年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理问题线索33件次。
夯实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共举办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进修班等各类培训班20班次,累计培训党员干部2350余人次,其中县管领导干部500余人次。全县各级党组织共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144场次,检视问题337个;全县共有27名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一把手”接受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查摆并落实问题整改112个。
从严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坚持教育提醒、日常监督、专项治理、追责问责“四管齐下”,1名单位“一把手”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查处,2名单位“一把手”因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受到问责。
强化联动监督。积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格局,充分凝聚对“关键少数”干部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各类监督检查自行发现有效问题线索129条,处理9人;县本级10轮巡察共计发现问题线索509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