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三原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全力把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
把好问题导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每季度对信访举报整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形成意见报告。监督检查室根据信访举报分析情况,对可能存在较突出问题的党员干部或存在较突出问题的领域,在监督检查、监督执纪工作中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及时跟进、重点关注,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患于未然。
做好谈心谈话。通过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实现谈心谈话规范化、常态化。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帮助其汲取教训,督促其整改落实,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针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和道德情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苗头倾向,及时通过组织措施和追责、问责等手段,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帮助党员干部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用好“两个建议”。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把脉,对存在的隐患、潜在的漏洞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有针对性的建议,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同时,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反馈情况的部门或单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治本作用。
抓好巡察整改。县纪委监委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办公室、党风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通过参加巡察反馈会、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监督组、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检查,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定期督促整改工作。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落实抓到位、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