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早抓”“常抓”“严抓”,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1至4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5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5人,占69.7%;“第二种形态”63人,占25.1%;“第三种形态”9人,占3.6%;“第四种形态”4人,占1.6%。
坚持“早”抓,防微杜渐。建立“第一种形态”数据库,把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渠道排查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纳入数据库,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经常给党员干部作“政治体检”,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约谈、诫勉、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严防小错酿成大错。截至目前,有针对性的开展谈话提醒90余人次。
坚持“常”抓,敲响警钟。落实好“两个责任”,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统一。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提醒教育,通过发送廉政短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推动提醒教育常态化开展。并把谈话提醒要求列入单位“两个责任”考评指标内容,将每月谈话提醒工作量化落实,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工作。
坚持“严”抓,强化震慑。县纪委监委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程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干部纪律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进一步加大面上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监管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并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