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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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倒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
来源: 作者:王丹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5-31 10:56:02

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政法系统两名公安干警在教育整顿期间自查和被查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县公安局干警刁某某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反思,如实向组织汇报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县纪委监委核查属实,本应给予刁某某党纪政务处分,鉴于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初期,能主动如实向组织报告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思想认识深刻,整改问题积极,且存在问题未造成一定后果。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有关规定,县纪委对刁某某从轻处理,给予谈话提醒。

案例二:县公安局拘留所干警王某某在2019年8月因违纪违法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再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阶段后,王某某也未如实撰写自查报告和填写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对自己受到行政处罚的事实隐瞒不报。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有关规定,对王某某的违纪违法问题从重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通报发出后,在全县政法队伍中引发强烈反响,广大干警纷纷以刁某某、王某某有关问题为镜鉴,积极消除思想顾虑,放下心理包袱,深刻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4月下旬,县政法系统移交县纪委监委自查问题线索67件。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对于主动自查、如实坦白、真心悔过的,将最大限度地予以从宽处理;对自身存在问题,不思悔改,不主动向组织说明,拒不交代问题或者交代问题避实就虚的,一律从严查处。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用典型案例通报倒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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