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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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固防腐“堤坝”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09 10:42:27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首责,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扎实做好日常监督,不断深化“不想腐”的自觉。1至9月,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9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49人,占81%。

完善制度机制。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第一种形态”建议的提出、转办、实施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各环节承办单位的责任和完成时限,完善衔接流程,细化文书模板,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严肃性,确保“第一种形态”处理结果及时落实到位。建立常态化督办机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第一种形态”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加强监督检查,明确问题处置各环节监督任务,确保常态督导、压力常在,促进形成闭环管理。

贯通四项监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完善信息、人员、整改协调联动机制,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精准发现问题、扎实推动整改,形成“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凝聚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及时给予提醒教育,切实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作用。

紧盯关键施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精准监督、精准施治,持续深化主体责任谈话制度,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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