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松劲,实事求是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既严明纪律、又关心爱护,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在查办案件中,县纪委监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量问题性质、造成的后果、时间节点、本人态度、一贯表现、工作口碑、家庭情况等因素,区分不同适用情形,正确判断是非、准确定性量纪,恰当作出处理,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和策略。在用足用好第一种、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宜宽则宽、该严必严,切实做到依规依纪依法。
同时,始终紧绷从严管理干部这根弦,严把容错纠错、减责免责的条件和情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对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部署举措中存在懒政怠政、失职失责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惩处、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容错不当,决不让容错纠错成为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挡箭牌”。
1至11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00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833人次,占总比82.7%;“第二种形态”145人次,占总比14.4%;“第三种形态”20人次,占总比2%;“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总比0.9%。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结合起来,有效推进容错纠错,充分调动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