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三原县渠岸镇为加强对自主采购的“小微”项目的监管,主动构建组织、流程和思想的廉政风险防范三项机制,起到了规范程序、节约财政支出、防范廉政风险的作用,取得较好成效。
建立监管组织,筑牢责任风险防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小微”项目面向社会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单位参与投标,镇“小微”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评标议标会议,镇纪委全程监督,接受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询问。
理顺监管流程,筑牢操作风险防线。严格执行上级“公开、竞争”相关政策要求,实现“小微”项目“阳光”管理闭环。引入“公开、竞争”机制确定服务承接主体,严格按程序发布购买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公告5个工作日;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全程录像,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对拟确定的服务承接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与服务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树牢监管意识,筑牢思想风险防线。持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集体学习党纪党规,传达中央、省市县相关腐败问题的通报,组织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同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定期对关键领域和岗位的履职行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时刻紧绷反腐倡廉的这根弦,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洁用权,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