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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贠静花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6-24 08:40:39

今年以来,为了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三原县纪委监委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实行联系室先期预审、开展案件自查等方式,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一是构建常态学习机制,为干部能力提升搭建平台。为了提升审理人员自身业务能力,审理室始终遵循“每周一学”机制,常态组织专题学习,今年以来,坚持以《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常见问题解答》为中心,以《纪检监察审理工作实务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释义,以及职务犯罪相关法条及司法解释为重点,以省市纪委审查、审理最新文书模板为基础,不断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已组织专题学习16次。同时,为提升审查调查部门基础能力,该县按照联系室分工,由纪检监察室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对市纪委新编发的《审查调查卷宗装订规范及参考文书模板》开展集中学习,逐页领学、释义,在学习文书、程序、手续的同时,对出处依据进行注解,促进审查调查人员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二是实行联系室预审机制,为保障案件质量夯实基础。为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从根本上解决案件“审了改、改了审、再改再审”的现状。今年,三原县纪委监委创新构建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制定了《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内控工作规范(试行)》,以纪检监察室联系或包抓的区域为单位,案件审理室按照人员分工,每人负责1-2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或包抓的区域,对区域内经初核拟立案或了结的问题线索进行预审,逐件审核初核证据情况,对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或予以了结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对正在审查的案件就取证、定性等方面及时给予审核和指导,对拟移送审理的案件,集中进行预审,审核实体部分的证据情况及程序手续,及时提出问题,整改后再正式移送审理,从而实现查、审质效同步提升。

三是常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整改促学习提升。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2021年6月份以来已结自办案件进行复审,重点查看自办案件谈话取证是否到位、定性量纪是否恰当、条款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手续是否齐全、处分执行是否到位等情况,并就发现问题予以整改。利用审理工作例会,由案件审理室人员领学《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常见问题解答》,并就案件查办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分析讲解,为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圈出重点,提高自查整改针对性和实效性,全方位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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