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强化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换届等过程中提前介入监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截至目前,回复提拔重用类鉴定6批12人次,回复表彰类鉴定15批126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1人次,驳回不符合廉政意见回复受理事项范围的申请5次。
量身建账立档。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有据可查,三原县纪委监委全面梳理各镇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受处分处理情况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为全县503名县管科级领导“量身定制”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档随人走”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为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供重要依据。
把严审查关口。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三原县纪委监委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查流程,明确回复受理范围、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汇总,并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联合‘会审’,形成综合意见呈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答复相关部门。
严格责任追究。为防止负责廉政审查的工作人员出现“老熟人”思想,三原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违反保密纪律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