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完善“三项机制”,持续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十八届县委两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008个,45个被巡察党组织及时上交了整改答卷,到期整改率达98.3%,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协调推进。巡察整改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试金石”。三原县委历来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县委书记在每轮听取巡察汇报时,都旗帜鲜明点人、点事、点问题,针对问题分析研究,指明整改方向,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上轮巡察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县级分管领导进行督促整改,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同时,巡察反馈结束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出现人事变动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新调整的领导进行工作提醒,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防止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促进巡察整改持续开展。
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检查督导机制,强化整改实效。检查督导是促进整改工作的有效手段。近期,按照县委安排和要求,三原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12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照问题清单,对全县所有巡察对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一对一”“点对点”现场检查,严督实导,重点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阻碍发展的“中梗阻”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核实印证等方式,全面了解巡察整改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最严标准立行立改。
建立以巡促治贯通联结机制,强化综合施治。巡察的最终目的是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在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过程中,三原县坚持发现问题与深化治理并重,系统梳理、归口分类、靶向施策、共同发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问题,专题研究,明确方案,分类分步推进问题整改;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协调对接,加快整改步伐;对农村“三资”管理混乱,农业生产灌溉用水水价偏高等历史遗留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治理,系统发力统筹解决机制体制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