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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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委巡察办与巡察人员签订承诺书
来源: 作者:周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10-18 00:00:00

近日,三原县委巡察办与参与第二轮巡察的26名巡察人员签订了《巡察工作承诺书》,从政治、组织、廉洁、保密、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与巡察工作人员作出约定,为严明巡察工作纪律,严防“灯下黑”提供了保证。

“打铁还需自生硬”。巡察干部手握巡察利剑,必须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这既是工作要求,也是政治要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求,《承诺》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开展巡察工作期间,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共三原县委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范》,主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做到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纪依法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二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巡视工作条例》要求,勇于承担巡察工作任务。三要严格巡察工作程序、方式和时间要求,不擅自行动,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擅作个人表态。四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保密制度。不违规留存存储工作的秘密载体,不泄露问题线索、巡察结果等巡察工作机密,不在未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巡察办批准的情况下公开发表与巡察工作相关的言论。五是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承诺书的签订进一步严明了巡察纪律,强调巡察工作人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前哨,务必率先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以更加自觉、主动、严格的作风,落实好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提高巡察工作能力水平,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为全面推进县级巡察工作提供有力地纪律保障。

承诺书通过组长负责制实施,并由县委巡察办采取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巡察队伍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群众反映情况及时调查核实,依纪依规处理,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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