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委巡察机构统筹抓好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有机结合,推进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镇纪委基层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调、协作联动,建立信息沟通、派员参与、优先办理、联席会议、责任追究等协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巡察工作新局面,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质效。
巡前信息共享。每轮巡察开展前,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延伸巡察村镇纪检监察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共同会商巡察对象。建立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镇纪委监督信息互通一体运用的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协作配合等相关事项。巡察进驻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向巡察组介绍情况、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梳理汇总监督信息,聚焦推进重点工作、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配合提供被巡察单位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和违纪问题等情况,让巡察组不打无准备之战。
巡中处置联动。建立巡察组、派驻纪检组和镇纪委联席会议制度,会商需要协作配合的重要事项,建立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镇纪委监督顺畅联动的有效机制,整合巡察工作力量,选派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骨干参与巡察,把参与巡察作为教育、培养、锻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平台,实现队伍共融共通、优势互补。在巡察期间,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巡察组及时向派驻纪检组和镇纪委通报,实现边巡边改,加强联动互补,将巡察情况与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相互印证、相互比对,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后成果互通。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和镇纪委监督联合督查工作机制,掌握被巡察党组织认领整改责任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从源头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监督,健全联动督查整改机制,将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范围,定期联合开展督办和“回头看”,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