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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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融合联动让巡察监督效能释放“最大化”
来源: 作者:李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31 10:14:23

今年以来,三原县委严格落实新时代巡察工作要求,不断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动建立上下融合联动监督机制,高质量做深做实做细县委巡察工作。

充分沟通做细巡前准备。每轮巡察前,由县委巡察办负责发函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机关和单位收集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有关问题情况,特别是县纪检监察系统收到的有关信访举报信息,按照保密规定转交至有关巡察组组长,巡察结束后按原程序退还巡察办保管。各巡察组“带着问题去巡察”,做到有的放矢,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今年以来,向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信访、审计、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21份,为巡察组开展巡察提供信息支持。

严管严训建强专业队伍。严格压实巡察组组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管理好本组巡察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各类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以巡谋私,要厉行勤俭节约,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防止“灯下黑”。为提高巡察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每轮巡察从组织、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充实巡察队伍力量,通过“以干代训”方式,让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强化“实战培训”,不断充实巡察队伍骨干力量。

速移线索提升办理质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县纪委监委,优先处置,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快查快办、快结快报,持续强化震慑警示。对于当下能够整改的事项,直接反馈至被巡察单位督促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14件,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6人。

共同督办推动整改到位。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将巡察反馈意见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被巡察的党组织及时进行巡察情况反馈,层层把关,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高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意识,对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约谈提醒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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