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十一轮的巡察,每个巡察组都积累了自己的工作经验,形成了本组的工作亮点,我们要定期总结交流,将这些工作亮点在各巡察组中进行推广,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三原县委巡察办主任在工作例会上强调。
为切实加强县委各巡察组之间的工作交流,总结巡察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效,近日,三原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组组长定期总结交流工作情况机制,旨在通过定期交流,让各巡察组在巡察结束后及时对本轮巡察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成败得失,总结经验,巩固特色,不断提高巡察工作效能;同时,针对巡察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集思广益,共同研究改进巡察工作、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据悉,该工作机制对总结交流时间、方式、内容及交流成果运用进行了明确,要求每轮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之间要开展一次总结交流活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交流研讨;交流方式上,一般通过座谈会形式进行,座谈会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成员主持,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办成员参加;每次开展交流前,各巡察组都要围绕开展巡察的主要做法、特色亮点、经验体会,巡察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并认真准备好交流发言提纲,确保所有参会人员都有收获,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目的。
今年以来,县委各巡察机构共开展交流研讨11场次,形成可行性建议66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9项,推动解决问题7类43个。
“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将认真梳理并分析研究每次交流总结情况,对各巡察组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推广应用;对各巡察组提出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需要解答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沟通说明,对需要改进的制度和机制进行修改完善,通过总结巩固运用好交流成果,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三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