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原县积极探索县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与县委巡察“一办四组”巡纪联动监督机制,构建起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注重信息共享。在巡察进驻前,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相关镇(街)纪(工)委及时向县委巡察“一办四组”反馈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线索处置、廉政风险点、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提升靶向巡察质效。在巡察期间,定期召开县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与县委巡察“一办四组”联席会议,及时互通共享信息。截至目前,召开各类信息共享会23次,互通监督信息360余条。
注重线索共处。针对巡察期间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县委巡察办协调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巡察组会议,参与案情研判、开展业务指导,重大问题线索经批准后,县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提前介入调查处理,不仅解决巡察机构调查权限和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还能实现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即时取证、快速移交。巡察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牵头,会同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监委党风室、审查调查室、审理室,对问题线索进行审核研判,准确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处置结果及时反馈案管室。
注重整改共促。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照整改的时限、进度和质量要求扎实整改。县委巡察机构会同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通过实地察看、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杜绝整改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等问题发生。截至目前,被巡察党组织回访督查已实现全覆盖,全县巡察整改完成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