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原县委巡察办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持续增强巡察利剑作用,扎实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
确保组织有力。县委巡察机构对巡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年初认真研究并提出年度巡察计划,于3月下旬启动了第十一轮巡察,抽调32名干部组建4个巡察组,开展对16个县直单位和34个村(社区)的常规巡察,目前已顺利完成本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281个,移交线索4条,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全面反馈。
确保工作规范。根据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制定并印发《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等,以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巡察工作组织有力、运行顺畅、操作规范,不断增强县委巡察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探索巡察顺畅连接的有效机制,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察、组织、信访、审计等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巡察工作机制。在第十一轮巡察中,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移交巡察相关建议共24条,实现边巡边移、无缝对接。
确保方向不偏。为了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深入各巡察组一线调研督导巡察工作。通过与巡察干部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各巡察组工作开展和进度,对巡察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共同会商研判,确保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发现问题。同时,就巡察的相关要求和流程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全方位指导督导,进一步明确责任、传导压力,推进巡察工作靶心不散、方向不偏,促进各巡察组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
确保整改成效。坚持巡改并重,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一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81个,各被巡察单位按照巡察有关规定相继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深挖根源,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办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监督被巡察单位的后续整改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