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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坚持“四强化”推深做实巡察问题整改
来源:第四巡察组 作者:许念东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1-03 10:31:48

近年来,三原县在推进巡察工作过程中,始终将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监督、反馈、整改、再监督的闭环链条推动日常监督和整改落实贯通融合,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强化站位提升。制定落实《三原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15个工作日内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反馈时,各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督促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强化责任落实。各巡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联系,要求“一把手”担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督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认真抓好分管范围的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要求对对标对表问题,针对性细化分解整改措施,有效整改。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台账,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跟踪督导、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闭环。

强化调度推动。及时印发《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示单》,从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时间节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各环节的标准要求,并要求定期报送阶段性整改进展。围绕整改落实情况,各巡察组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接,沟通交流日常监督情况,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成效,凝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成果共享的监督合力。

强化标本兼治。针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盯作风建设、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上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推动制定相关制度。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建立完善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进整改取得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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