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原县委巡察机构在工作中坚持巡察办与巡察组“分工不分家”,探索建立“组办融合”机制,同学习、同工作、同提高,有效整合巡察力量,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人员融合增强同向合力。巡察办人员参加巡察,一方面发挥巡察办人员对巡察工作业务熟悉、上手快的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全流程、全要素参与巡察,增强对巡察发现问题切实感受,进一步强化对政治巡察的内涵的理解。巡察间歇期,巡察组专职联络员到巡察办科室工作,参与巡前准备和巡后整改评估。2017年以来组办轮岗16人次,通过轮岗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巡察干部的综合能力,增强组办凝聚力、向心力。
业务融合发挥叠加效果。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巡察组与巡察办围绕被巡察单位的核心职能共同制定政策清单,共同筹划巡察工作动员会和培训会。巡中加强组办会商,当巡察组遇到业务不精、政策模糊等情况时可直报巡察办,由巡察办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合力破解问题难点。巡察办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巡察组了解近况,协调相关部门在人员调配、信息查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与巡察组共同分析问题,锁定下步工作重点和方向,实现“前方”“后方”相互照应、“台前”“幕后”同频共振。巡后,巡察办、巡察组、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共同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四方联审”,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成效评估。
思想融合突出整体提升。建立组办巡察机构一体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巡察业务学习,共同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立巡察机构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组办人员共同开展党支部活动。去年以来,巡察办组共编印学习培训资料300余册、邀请专家集中授课4次、一体研讨交流9次,开展党支部活动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