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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委巡察办“三举措”推实巡察整改
来源:巡察办 作者:冯瑾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14 09:18:02

三原县委巡察办紧紧围绕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入探索,创新思路举措,制定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制度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规范化、制度化,由县委巡察办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对标中央、省、市巡视巡察最新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县巡察工作实际,探索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巡察整改的依据、原则,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责任时限及操作流程,相关部门监督责任,明确了“任务书”,制定了“时间表”,绘就了“路线图”。

细化指标完善评估机制。制定三原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评估表,按照“主体责任落实率、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整改成果运用率、群众满意率”五个指标予以评估,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档次,确定评估“丈量尺”。巡察整改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全方位“诊断”,全面客观、准确评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整改成效,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县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责任清单。

联动发力提升整改质效。打出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合拳”,督促巡察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对单销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整改不力、敷洐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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