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委巡察机构不断加强与统计部门融合联动,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叠加监督效果。
巡前通报情况。县委各巡察组主动加强与统计部门联系沟通,巡前向统计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开展统计督查、统计执法检查情况,掌握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成果,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巡”、奔着重点“察”,靶向发力,有的放矢。
巡中沟通会商。县委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把统计数据质量作为重点关注内容,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会商,对涉及统计数据方面的问题,提请统计部门协助、邀请统计业务人员解答,加强分析研判,共同“把脉会诊”。必要时,由巡察组和统计部门选派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巡察发现问题再次核实印证,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定性,有“据”可循,经得起考验。
巡后共促整改。县委各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统计相关问题写入巡察报告,移交统计部门,做到成果互用、信息共享。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与统计部门会商研判,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加强巡察统计相关问题整改督查,由统计部门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综合评价整改成效,形成同向发力、共促整改的监督格局,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写好写实,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