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陂西镇三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静国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22年9月8日,赵静国安排该村会计用该村环境卫生整治费,给五名村三委会班子成员以中秋补贴名义每人发放2000元现金,共计10000元。2023年6月25日,赵静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
2.三原县陂西卫生院原院长李新民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4月,李新民参加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的研修班,培训结束在拉萨游玩后返回。随后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5444元在单位报销。2023年6月25日,李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节点亦是考点,越到重要节点,越要提高警惕。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找准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节日“四风”问题突出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力度,紧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入纠治奢侈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严查高价月饼和蟹卡等节礼背后的“四风”问题,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