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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7-24 15:19:39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三原县住房保障中心肖坤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17年至2023年期间,肖坤利用负责公租房相关工作之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制作虚假资料,为他人办理公租房20套;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45.94

万元。2024年1月26日,肖坤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2024年6月14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肖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二、三原县信息中心原工作人员程阳假借公租房办理从事有偿中介问题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程阳假借公租房之名,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中介,先后收取9名公租房申请人22.3万元,严重损害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形象。直至肖坤案发,才将违规收取的钱款予以退还。2024年6月2日,程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三、三原县独李镇新庄村党支部党员刘晨为谋取非法利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刘晨加入以林某非为首的缅甸孟波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实施敲诈勒索活动,为掩饰、隐瞒该组织通过敲诈勒索所获赃款洗钱,组织他人偷越国境。2023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刘晨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洗钱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2024年5月23日,刘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涉及住房、网络犯罪、社会治理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严肃查处上述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和纪委监委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不敢腐”,坚决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三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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