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三原县纪委监委1-2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3人
来源: 作者:李苗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3-18 11:59:20

三原县纪委监委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深化标本兼治,提升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四种形态共计3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人次,占总比48.4%;第二种形态13人次,占总比39.4%;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总比6.1%;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总比6.1%。

全面落实“四种形态”,做实日常监督。重点运用专项检查、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把运用“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既做实全面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又坚守“严”的主基调,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恰当处理“四种形态”,深化作风建设。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巡察整改,重点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明察暗访。针对不同问题坚持分类处置、宽严相济,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快查快结,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毛病”。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提升运用成效。通过对“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的统计和研究,探索建立“四种形态”常态化运用机制和定期分析制度,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制度建设,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筛选关口,提升“四种形态”运用成效,确保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努力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