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标本兼治,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9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成绩单”出炉,数据显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1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23人次,占总比62.8%;第二种形态169人次,占总比32.9%;第三种形态17人次,占总比3.3%;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总比1%。
宽严相济,全面落实“四种形态”运用要求。重点把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贯穿到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执纪审理的全过程,既做实全面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又坚守“严”的主基调,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综合研判,恰当处理“四种形态”相互转换。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惠民领域、民生资金、农村“三资”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涉黑涉恶腐败以及“保护伞”等问题,充分考虑纪法、事实、态度等综合因素,注重在“四种形态”的相互转化上作出恰当处理,针对不同问题坚持分类处置、宽严相济,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快查快结,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病灶”。
完善制度,有效提升“四种形态”运用成效。通过对“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四种形态”专项统计和定期分析制度、组织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交叉评查等方式,提升“四种形态”运用成效,确保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