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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0-28 14:06:17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1.三原县生产资料公司原经理崔峰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协议转让本公司院内土地问题。2003年4月,三原县生产资料公司时任经理崔峰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也未按照社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评估的情况下,违规将该公司院内一宗土地协议转让给职工王某成。2004年12月,王某成向县国土局提供土地转让协议和篡改的土地审批件取得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2020年7月16日,崔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9月16日,三原县人民政府撤销王某成土地使用证。

2.西阳镇东寨小学原校长焦虎违规出租五联小学校舍问题。2016年3月31日,焦虎在未按照工作程序作出书面请示,未获得上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代表东寨小学与吴某签订了《校舍暂借协议》,将五联小学场地免费借予吴某。2020年12月17日,焦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宗土地已经收回由东寨小学管理。

3.嵯峨镇洪水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戊巳、党支部原书记邵小赖违规出租洪水小学场地问题。2010年10月15日,李戊巳在未召开村委会的情况下,将闲置的原洪水小学场地租赁给李某高,并将该收入直接用于支付村务欠款。2016年9月3日,邵小赖召开村委会决定将洪水小学重复租赁给张某使用。导致李某高与张某之间发生纠纷。2020年12月17日,李戊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小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龙桥东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晓建违规出售、租赁集体土地问题。2005年,龙桥东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晓建在未召开会议且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分别将三处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非本村村民康某民、姚某和张某兴。2008年8月20日,王晓建未经村民会议讨论研究,擅自将集体用地租赁给本村村民杨某。2021年5月26日,王晓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案为鉴,切实扛起耕地和资产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守牢耕地红线的极端重要性,把耕地和资产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资产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进一步规范资产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非法侵占、处置等问题,保护资产不受损失,守牢耕地红线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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