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关中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对党委(党组)和“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手段。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通过向综合派驻监督的12家部门(单位)下发工作提醒函和参加会议等方式,紧盯“三重一大”事项,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全程管控和重点监督。
严把事前报备关。实行“三重一大”事前报备制,要求“三重一大”事项承办单位至少提前3天向组织、财政等监管部门征求意见,并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报备。各部门立足职能职责,梳理决策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防止临时动议和随意盲目决策。
强化事中监督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相关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对决策的程序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重点监督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参会人员是否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是否末位表态等方面问题。对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对存在违规违纪等倾向的现场指出问题并立即纠正。
把好事后检查关。注重对执行阶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三重一大”事项,并要求事项承办单位及知情人发现问题如实记录,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组报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及时追责问责,从源头上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原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