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常管、长管、严管上下足功夫,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最大限度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4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62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盯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谈话函询和警示教育提醒,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做到抓早抓小、及时纠偏,对不守纪律规矩的行为,根据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态度,运用党纪轻处分纠正党员领导干部轻微违纪问题,防止其恶性发展、铸就大错甚至跌入违纪违法深渊。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针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一查到底、严肃问责,突出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党纪重大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使其悬崖勤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零容忍”,一律严查快办,涉嫌严重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果断拔烂树、清毒瘤,严防腐败问题滋生传播。2024年全县共立案298件,处分336人,留置并移送检察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597.98万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标本兼治,将查办案件、以案促改与完善制度同步推进,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采取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自省自警,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一案一剖析”,围绕重点领域及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案发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堵塞漏洞,持续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