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县纪委的工作人员,就你的举报,我们需要与你作进一步核实……”“我是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对你进行答复……”“你们对我反映的问题,不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还专程上门来向我反馈,这样的做法我非常满意。”这是近日三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的日常场景。
自《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实施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该县纪委监委以重要节点和宣传日为契机,广泛宣传信访举报部门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和举报方法,澄清认识误区,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加大对典型案例,诬告陷害查处及澄清正名的广泛宣传力度,维护信访举报良好秩序,积极营造举报良好氛围。
同时,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认真处理好每一次来信、来访、来电,对群众有问必答。在现场接访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答复的按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对受理范围外的来访耐心疏导、释疑解惑,把“为什么不受理”讲清楚,把“到哪里反映”说明白,引导好群众对口举报,努力为群众协调解决忧心事和烦心事。
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群众满意,为此,县纪委监委在扎实做好信访举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反馈工作。对实名举报优先排查、优先办理、优先答复。由承办部门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回应好群众的关切和期盼。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初信初访实名举报67件,办结47件,回复47件,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