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三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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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规范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菊玲 李雪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18 08:35:17

“感谢纪委的督促协调,我多次向职能部门反映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期待已久的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近日,柴某来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经初步了解,因反映人拖欠物业管理费与开发企业存在纠纷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该信访件属于业务范围外问题,不在我们的受理范围。

“群众是带着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而来的,不能简单地一推了之,对于群众提出的部分合理诉求要正确发挥引导、监督作用,严防其中可能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真正搭建起群众与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三原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张文龙强调。

信访室根据业务外问题移交工作办法,转办县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限期处理,并及时召开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例会,督促职能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尽力协调,仔细研判该信访问题,就反映人与开发企业的矛盾进行调解,商定合理方案,帮助反映人办理房产证,努力化解信访矛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近年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业务内外相互夹杂交织的问题,此类信访问题既不能随意、简单归结为业务范围外信访,也不能大包大揽、照单全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三原县纪委监委在做细做实业务范围内信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解决业务外信访举报件的新途径、新办法,探索建立了《三原县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规范(试行)》。

以例会研判为抓手,集中力量分析解决问题。县纪委监委成立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专班,适时召开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举报件办理研判工作例会。重点研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移交三个月内未报送处理结果并未说明情况的业务外信访件。会议研判形成的决定由涉及单位、乡镇的“一把手”负总责、具体处理信访的股室办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督促,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总体督办。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以提升质效为目标,强化督办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对例会研究的业务外信访举报件、超出办理时限、办理程序不规范、不落实会议决定或研判意见的,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采取发函提醒,及时预警;对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推动不力、办理缓慢、处置不及时的,通过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严重,造成越级访、重复访的,建议对“一把手”予以约谈。

“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要设身处地地为群众想办法、指出路,切实化解群众心头的堵点,畅通群众诉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原县纪委监委高菊玲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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